当鞠婧祎工作室将美妆博主告上法庭的那一刻,或许没想到这场官司会成为娱乐圈与法律界共同关注的典型案例。这位被称为四千年美女的偶像明星,近年来在肖像权维权路上屡屡出手,却收获了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既有让厦门公司道歉赔款的胜诉,也有被法院驳回起诉的败诉。这些看似矛盾的判决背后,实则隐藏着法律对公众人物权利边界的精确划分。
一场败诉引发的舆论风暴
鞠婧祎状告美妆博主肖像侵权案最终以败诉收场,法院判决书中那句作为演艺圈公众人物,对社会公众就其公开发布的照片进行评价理应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引发了广泛讨论。案件起因于一位博主撰写分析鞠婧祎妆容发型的文章时使用了她的照片,这本是美妆领域的常规操作,却意外招致了明星方的法律诉讼。
判决结果公布后,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博主。公众难以理解明星本就是靠脸吃饭的职业,如果连普通的美妆分析使用照片都要被起诉,那影视评论、娱乐报道该如何进行?法院的判决不仅认定了合理使用原则,更从法理层面明确了公众人物必须让渡部分肖像权的社会共识。
胜诉案例中的权利保护边界
与败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鞠婧祎在另一起肖像权案件中获得了全面胜利。厦门某公司因销售带有鞠婧祎肖像的商品被起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道歉并赔偿损失。这类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使用行为,明显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围,法律给予了权利人充分保护。
深圳嘉世科技的案件同样以鞠婧祎胜诉告终,被告需公开道歉并赔偿2.3万元。这些胜诉案例清晰地划定了法律红线未经许可将明星肖像用于商业牟利,必然要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在审理中特别考量了被告的主观恶意和获利情况,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精细化趋势。
公众人物的权利让渡与保护
两相对比不难发现,法院在审理明星肖像权案件时,实际上在进行精密的利益平衡。一方面保障公民人格权不受侵犯,另一方面也维护社会公众合理使用、自由评论的权利空间。这种平衡的核心标准就是使用行为的性质和目的。
美妆教程中的合理引用属于言论自由范畴,而商品销售中的肖像使用则带有明显商业目的。法律不会因当事人是明星就改变裁判标准,但会要求公众人物对正常的舆论监督、艺术评论保持必要容忍。这种司法智慧既防止了权利滥用,也避免了寒蝉效应。
明星维权的策略反思
鞠婧祎团队的维权行动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案例研究。选择性地对商业侵权坚决打击是正确的权利保护策略,但对非营利性的评论文章提起诉讼则显得过犹不及。后者不仅难以获得法律支持,还可能适得其反地引发更多负面讨论。
明星维权需要精准判断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损害程度,将有限的法律资源集中在真正需要干预的领域。与其对每个使用肖像的普通网友穷追不舍,不如建立系统的版权管理机制,既保护权益又不失公众好感。毕竟,明星价值最终还是要靠公众认可来实现。
法律的天平永远在动态调整中寻找平衡点。鞠婧祎案件的胜败之间,我们看到的是司法对复杂社会关系的精细调节。公众人物既不能苛求绝对的隐私保护,普通网友也不应滥用言论自由。在这条权利边界上,每个判例都在为数字时代的肖像保护书写新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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